江苏省卫计委下发了《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下称《目录》),3月1日起开始实施,严格管理该省抗菌药物。江苏一家药企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上一版中(2012年-2014年版),医疗机构有权制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可以调整抗菌药物的级别,而2015年版把这个口子给堵了,从严管理。
上述负责人称,抗菌药分三线管理,即非限制抗菌药、限制类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一般各个地区或各个医院都有自已的规定,医师使用抗菌药物会根据权限分级。江苏此次收回医疗机构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的权限,统一由江苏省卫计委制定。不过,本次还是放宽了儿童用药限制,有儿科的医院和儿童医院可多增加1个儿童剂型规格。
《目录》中收录207个抗菌药物,和此前的版本相比,数量上只增加了一个;从品种上看,新版增加头孢西酮和卡芦莫南进入特殊使用管理,调出金霉素(之前为非限制使用)。《目录》所注的规则由原来的5条增加到8条,其中有两条增加规则引发市场关注,被认为是“限抗令”趋严信号。
上述两条加注是:除本目录内的含抗菌药物复合(方)制剂外,其他含抗菌药物成分的复合(方)制剂,均按所含抗菌药物的最高级别管理;规定未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应参照特殊使用级别管理,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及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这也意味着,没有被列入这些名单的抗菌药物全部都被列入了特殊级别,且不得在门诊使用。对其临床应用限制较为明显。
按照国家卫计委规定,特殊使用级别的抗菌药物指的是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此外,记者对两个版本目录进行比对发现,新版目录中对部分抗菌药物的监管状态有严有松:1.磺苄西林由限制级调为非限制级;2.舒巴坦、夫西地酸两个品种由特殊使用级下调为限制级。特别是舒巴坦,原来只限于三级医院使用,调整后,可在急诊及住院使用;3.替考拉宁尽管仍列入特殊用药级别,但解除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的规定的限制;4.约束头孢西丁、头孢地嗪的管理,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