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多元化照顾服务。合理确定照顾服务的对象、内容和标准,兼顾不同年龄特点,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注重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政策制度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配置力度。
《意见》提出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重点任务,涵盖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包括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并鼓励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逐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倡导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为社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7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