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讲的保健品其实是保健食品的简称,本质仍为食品。
近日,CFDA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征求稿)》。按照《意见》,CFDA将在保健食品监管方面作出改变,明确了保健食品的基本定位,保健品是区别于药品和普通食品的一类特殊食品,包括补充正常膳食营养素供给不足的膳食补充剂和声称具有促进人体健康功能的食品。具有明确的食用量和食用方法,适宜和不适宜人群,不能替代正常膳食、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能替代药物。保健食品应当明显标注特殊标志,产品名称不得以保健功能命名。
一些国家将保健品称之为膳食补充剂或营养补充剂,用来补充人体缺乏的营养成分,如维生素类、膳食纤维等。有专家称,从保健食品中获取的营养成分,都可以从食物中获得。
认可保健品功效的消费者对保健品效果的评价更为主观。第三方医药服务平台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对国内保健品的质量颇感忧心,在保健品的生产环节,由于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保健食品是否添加了有效成分,添加量为多少,一直以来都是厂家说了算。这样一来,没有添加有效成分或者添加量不足的保健品,实际上就成了安慰剂。
一向以审批严格著称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也没有将保健品纳入到监管范围。FDA对膳食补充剂的管理采取“备案制度”,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都由厂家自己确定,然后通知FDA做个备案即可,上市并不需要FDA审批。
相关资料显示,美国的保健品在抽查中,也存在检测不到包装标识中所提及功效成分的情况,令舶来品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保健品是公认的暴利行业。为获取高额利润,一些企业利用套牌和贴牌方式生产保健品的现象长期存在,销售环节更是乱象丛生。史立臣称,一些保健品利用传销、会销形式将产品包装成包治百病的形象,笼络消费者成为产品的忠粉,欺骗消费者长期购买。所以形成了正规保健品卖不过非正规产品的行业怪象。
在药店调查时可以发现,有国药准字批号的维生素C药片,每瓶100片,在药店的售价仅1.5元,但贴上保健品标签的某知名品牌维生素C,每瓶60片,售价竟高达近百元。
国家二级公共营养师景子芮指出,只要两种维生素C的分子式相同,发挥出的生理作用就是相同的。两者的区别在于维生素C片成分的来源,前者是化学合成,后者为天然萃取。某三甲医院药剂科主管药师称,按照目前的审批制度来看,药品的质量控制标准远高于保健品。
还有专家指出,近年来声称可以保护关节软骨、预防关节炎的氨糖软骨素,功效作用也被夸大,厂家所发布的产品数据夹杂着很多商业因素。
好得快大药房总经理张捷介绍,目前药店畅销的保健品主要分为几大类,维生素类、减肥类、滋补类、提高免疫力等,消费人群基本诉求仍为改善身体功能。如,关注深海鱼油类保健品的消费者以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为主,灵芝孢子粉受到癌症患者的青睐。
景子芮称,正规保健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蓝色外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国食健字”批准文号。如不能确定标识是否可靠,消费者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通过输入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查询产品的真伪。
专家明确指出,如果是因为身体状况或者生活方式的特殊原因,导致难以从饮食中获得全面均衡的营养,那么适当地补充一点缺乏的成分也未尝不可。指望从保健品中获得额外的“保健功能”甚至治病防病并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