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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社会办中医诊所连锁经营

时间: 2017-05-05 阅读:771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门诊部等跨省市连锁经营,鼓励开发高端医疗、中医保健、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产品,加快培育和发展健康旅游市场。

  会议确定,一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康复护理等专业机构,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门诊部等跨省市连锁经营。吸引境外投资者合资合作兴办高水平医疗机构;

  二要对社会办医实行一站受理、并联审批、网上审批。连锁经营医疗机构可由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对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医师区域注册,促进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

  三要围绕提高社会办医服务质量,探索包容而有效的审慎监管方式,严厉打击租借执业证照开业、承包科室、虚假广告、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提出,要促进健康、旅游、养老等深度融合,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开发高端医疗、中医保健、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产品,加快培育和发展健康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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