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由卫计部门管
方案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城镇职工医保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设立市、县两级医保中心,负责统筹协调、集中办理各类医保手续。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均在市、县医保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统一进驻医保中心,集中办公,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
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比例均不低于国家标准,适当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公立医院药占比降到30%
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奖励、任免等挂钩。
建立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采取重点品种监控、处方点评、药品负面清单、合理检验检查、医保审核监管、打击商业贿赂等综合措施,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降到20元左右。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检验费,提高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中医治疗费。放开辅助生殖、医学美容、口腔正畸、中医推拿和中医保健(不含辩证论治)及按规定规范开设的特需病房床位、特需门诊诊查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市场调节。
省直省管医院、中央在陕高等院校附属医院、部队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所在市同步进行。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与医院收入脱钩。
组建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
推广医疗集团和医疗联合体模式。由省级医院牵头组建医疗集团,每个市(区)组建1-2个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把三级医院门诊前移到社区。医疗集团、医联体内部和同级医疗机构间实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
全面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条件的医师可选择2-3个医疗机构执业,鼓励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推动城市二级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转型。完善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建立负面清单和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制度,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
加快医学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临床医学专业。推进儿童医疗服务领域改革与发展,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缓解儿童医疗资源短缺问题。
》解读
部队医院改革同步推进
西安一家医院的药剂科主任表示,医院的药品一直是15%的加成,因此有些药品比药店价格要高一点,这部分收入在医院收入中很重要。根据陕西省的改革方案,全省公立医院药占比要降到30%左右,而很多医院的比例高达45%甚至50%以上,还有很大的下降空间。
此次方案中有一个亮点,就是部队医院改革的同步推进。业内人士表示,部队医院一直是另一个领域的管理,但以西安为例,部队医院在服务患者方面占据非常重要的比例,如果改革中缺少了对部队医院的约束和管理,就缺少了非常关键的内容,直接影响患者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