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2016年,全国共设置固定采血点1262个、采血车1584辆、送血车1484辆,分别较2015年增长5%、1.3%和5.9%;全国无偿献血率达到10.5/千人口,其中高校学生、公务员和医务人员献血率分别达到78/千人口、69.2/千人口和52.5/千人口;各地之间共调配血液119万单位,有效缓解了地区间、季节性、偏型性血液供需矛盾。“十二五”期间,我国医疗机构出院人均用血量减少20%,手术台均用血量减少34%,自体血回输比例增长30%。
通报指出,2016年,各地互助献血率由2015年的4.2%降至3.2%,但比例依然较高。无偿献血工作仍然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血液安全长效机制有待巩固,临床合理用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2017年,各地应加强互助献血管理,原则上仅在稀有血型和紧急情况下才能开展互助献血。开展互助献血的地区须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并严格做好身份辨识及关系识别。对互助献血率较高地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通报还要求各地建立与血站采供血工作量相适应的动态人员编制和薪酬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区域间不适宜献血人群屏蔽制度,加强献血高危人群管理。建立并完善基于单病种质量管理的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并将其作为医疗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制订应急状态临床用血方案,积极推广减少术中出血的成熟技术,节约血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