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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用“不要你了”逗孩子

时间: 2017-03-24 阅读:615 来源:  人民网―生命时报
  一天,王阿姨逗4岁的瑶瑶说:“你妈妈不要你了。”瑶瑶回道:“你骗人!”阿姨接着说:“你妈妈喜欢弟弟,天天带小弟弟玩,还给他买了好多好吃的,不喜欢你了。”瑶瑶回到家里闷闷不乐,趁妈妈不在还把弟弟掐哭了。
  王阿姨逗孩子并没有恶意,但瑶瑶并不知道这是大人们的玩笑,妈妈生了小弟弟,本来就会失落,这下她更相信妈妈喜欢弟弟不喜欢自己了,对妈妈和弟弟产生怨恨心理,攻击性行为也随之而来。
  幼儿身心发育程度较低,缺乏知识和经验,还未完成个体的社会化,尚不能明辨是非。所以,大人逗孩子的哄骗说谎,孩子很可能信以为真。没有分寸地逗娃,可能会使孩子缺乏安全感、胆怯、多疑、对人不信任,甚至导致品德方面的缺陷,如说脏话、说谎、打人等。
  在孩子的世界里,以下“逗”的方式不可尝试:捉弄孩子的恶作剧;取笑孩子的糗事;嘲笑孩子的生理缺陷;愚弄欺骗孩子;侵犯孩子的隐私。要尊重孩子的隐私和人格,不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不怂恿孩子做坏事,玩笑的尺度不能太大,不能超出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
  喜爱孩子不一定非要“逗”,还可以尝试:主动抛绣球让孩子说说身边的趣事,聊孩子感兴趣的话题,给孩子讲童话故事,与孩子一起做游戏并交流。要逗得孩子开心、自己快乐,“同乐”才是目的。另一方面,家长也要对不恰当的逗娃言行“该出手时就出手”。
  温馨提示:
  1.转移话题。比如,对孩子说:“阿姨喜欢逗你玩,如果你不喜欢,就请阿姨换种你喜欢的方式,好不好?”听到这样的提示,一般成人都会知趣地停止。
  2.做好“善后”。家长要消除有些行为的不良影响,可以模拟当时情境,用角色扮演游戏让孩子体验到大人的挑逗是开玩笑;有的逗娃方式尺度太大,给孩子的生活带来阴影,家长要及时抚慰他。
  3.教会孩子说“不”。告诉孩子如果成人的玩笑让自己难受,可以拒绝,也可以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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