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的整合型服务。
9项工作促健康老龄化
《规划》提出了9项任务:推进老年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加强老年健康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健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提供老年健康多元化服务,推动老年健康产业发展,推进适老健康支持环境建设,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据悉,“十三五”期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平均每年约增加640万,2020年将达到2.55亿左右,占总人口的17.8%左右。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将越来越多,对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照料者的缺失。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公共卫生与风险管理研究室主任郝晓宁介绍,这9项重点任务是从老年健康的刚性需求出发,有利于提供预防保健、疾病救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和临终关怀等连续整合型健康服务,营造有利于积极老龄化的环境。
亟待建立健康服务体系
《规划》提出,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到2020年,医疗机构要普遍建立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或医务室、护理站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机构。研究出台老年人健康分级标准,健全相关服务规范、管理标准及监督评价机制,研发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
据郝晓宁介绍,有序衔接、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医养结合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重点工作。我国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刚刚起步,政策体系尚不健全,老年健康的评价体系等有待完善。
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规划》指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地方试点基础上,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住院老年人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老年商业健康保险。尽快培养一批有爱心、懂技术、会管理的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者。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大力推进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保障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并逐步提高其工资待遇。
“老年人特别需要医疗服务,其门诊和住院需求及医疗费用均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目前,我国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总体上仍滞后于社会发展的要求,老年人的长期护理费用没有制度性保障来源。”郝晓宁说,2015年,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从业卫生人员比“十一五”期末分别增加了96.5%、286.7%、69.9%。但与巨大的需求相比,从事老年健康服务的人员数量不足,尤其是基层人才严重缺乏。老年医学队伍建设、护理,老年照护等,与其他学科建设相比薄弱。针对这些问题,《规划》提出了上述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