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版 | 客服中心 咨询电话:028-61300000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资讯 >政策法规

济南试点按病种收费 医疗费人均减半

时间: 2016-07-21 阅读:425 来源:  山东商报
  为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公平竞争,切实降低医疗费用,济南市今年试点确定了乳腺癌、急性阑尾炎、单侧腹股沟疝、慢性胆囊炎或合并胆囊结石、下肢静脉曲张、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子宫平滑肌瘤、睾丸鞘膜积液、精索静脉曲张等9个按病种收费的疾病,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开展了单病种谈判。

  谈判采取“统筹支付额”+“个人支付额”双定额结算方式,谈判降低的费用让利与参保人,个人负担采取无起付线,低自付方式,用支付杠杆引导病人自愿选择单病种定点医院就医。经过谈判,9个病种的平均费用比之前降低了近50%,目前已确认26家医疗机构为济南市单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其中乳腺癌切术费用标准为10560元,职工医疗保险中个人自付额为1056元,统筹基金支付额为9504元,居民医疗保险中个人自付额为2640元,统筹基金支付额为7920元。阑尾切除术费用标准为4070元,职工医疗保险中个人自付额为407元,统筹基金支付额为3663元,居民医疗保险中个人自付额为1017元,统筹基金支付额为3053元。

猜你喜欢
阅读排行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