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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0市公立医院试点按病种收费

时间: 2017-01-01 阅读:488 来源:  健康报网
          近日,安徽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和人社厅联合发布《按病种收费改革指导意见》,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芜湖市等10个市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  
          根据《意见》,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4月30日前,这10个市选择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9类21种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这9类包括:结节性甲状腺肿、急性单纯性阑尾炎、腹股沟疝、下肢静脉曲张、胆囊结石、自然临产阴道分娩、计划性剖宫产、子宫平滑肌瘤、老年性白内障。
          此次按病种收费试点的病种全部纳入基本医保(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并将病种的收费标准作为基本医保(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的定额标准。省、市、县三级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分别规定本级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基金支付和个人支付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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