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救治贫困患者分轻重缓急
时间: 2017-01-01 阅读:368 来源:
健康报
海南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出台方案,决定以市(县)为单位,依靠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核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2016年年底之前,各市(县)组织专家组为贫困患者进行评估和病情分类,制订个性化救治方案;2017年6月之前,完成对能一次性治愈贫困患者的救治。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要按总床位的1%左右设置扶贫病床,各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2张。
根据方案,海南省把45个重点病种和48个次重点病种所涉及的185种主要疾病划分为3种情况:能一次性治愈的,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要维持治疗的,安排定点医院长期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由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健康管理。 各市(县)卫生局对能一次性治愈的患者,负责在本地区选定定点医院,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收治由本市(县)乡镇卫生院转诊的贫困患者;乡镇卫生院收治本乡镇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贫困患者;村卫生室村医每周不少于一次探访贫困患者,为其看病拿药提供帮助,帮助贫困患者办理慢病卡等相关证件和手续。各市(县)精防、结防和皮防机构负责指导本市(县)乡镇卫生院对肺结核、重性精神病、皮肤性病贫困患者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省级医疗机构负责收治由市(县)转诊的贫困患者,省级专科医院负责收治未设置专科医院的市(县)贫困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