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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正式叫停门诊输液

时间: 2016-07-21 阅读:446 来源:  鄂尔多斯晚报
  “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这个医学基本原则,在现实中却呈逆向顺序。在中国,医院输液室俨然是最忙碌之地,“吊瓶森林”蔚为壮观。据统计,国际上每年每人2.5到3.3瓶的平均水准,到了我国就变成了8瓶,称为“吊瓶大国”不过分。

  滥用:我国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于输液不良反应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输液量超过100亿瓶,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于输液不良反应。门诊输液,尤其是抗生素的滥用,还会增加耐药细菌的产生,最后导致无药可用。

  实际上,静脉输液是公认最危险的给药方式。专家指出,如果患者肠胃功能正常,口服药物应是第一选择。

  改革:多地全面停止门诊输液

  不过,这种情况正在改观。7月1日起,除儿童医院外,江苏省46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统一实施新政: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据了解,我国并未在国家层面对医院的门诊输液作出统一规定,但安徽、浙江、江西已明确出台对门诊输液的限制性措施,直至全面取消。

  此外,还有不少省份、地市以及医疗机构都在逐步明确限制门诊输液的政策。

  四川

  6月2日,四川省人民医院正式宣布:全面停止成人门诊输液(儿科和肿瘤门诊化疗等特殊输液除外)。这也是四川首个停止门诊输液的三甲医院。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所有门诊输液室已取消,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已取消门诊输液室,留存了一部分急诊输液室用于突发或夜间需要打“点滴”的患者。

  新疆

  6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停止门诊输液。

  福建

  4月7日起,福建三明全面停止患者门诊静脉输液(儿科除外),降低输液安全隐患,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云南

  5月1日起,云南个旧市人民医院除急诊科、儿科外,将叫停门诊输液,即停止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为什么这一消息会备受关注?

  取消门诊输液到底有什么样的意义?

  记者前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情况,其实所谓的取消门诊输液这一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应该是取消三级医院的门诊输液。

  自治区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曹铁军解释说:

  ”所说的门诊输液是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我们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大型医院主要是承担一些疑难复杂的一些病人的诊疗工作,就是我们普通疾病作为大医院应当逐渐减少,相应的作为门诊输液我们也觉得也应该逐渐减少,如果一些条件具备的地方也可以取消一些大医疗机构的门诊输液,这样的话也是引导我们老百姓常见病多发病到基层就诊“。

  虽然网络上提到的内蒙古人民医院和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并没有取消门诊输液,但是记者了解到,包头市和乌海市正在进行三甲医院门诊输液取消的探索工作。乌海市从今年6月20号起,全面取消三级医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同时公布了上呼吸道感染、小儿手足口病等53种门诊、急诊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从4月1号起,包头市中心医院率先取消门诊输液,除儿科、感染科、急诊科以外的其他科室,不得开具门诊输液治疗。

  自治区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曹铁军表示,三级医院门诊输液取消是为了促进医疗资源更加合理分配,推进分级诊疗的进行。据了解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要求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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