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综合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拓展和深化的基础上,中国逐步开展省级综合医改试点。2015年起,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2016年新增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和宁夏七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综合医改试点地区达到11个。
姚建红表示,从首批4个省工作推进情况看,试点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不断增强,医改工作逐步从试点探索、单向突破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探索总体进展顺利,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做法,解决了一些体制机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姚建红表示,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性矛盾日益凸显,改革的联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推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医管局局长明强表示,此前率先开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三明市紧紧抓住了医改过程中最为艰难也最为重要的体制机制问题。在改革过程中,既改医院,又改政府,关键是改政府。三明在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出色,也就是党委、政府对整个医改承担着主要责任,敢于探索,敢于担当,敢于创新。
针对三明医改经验不可复制的观点,明强表示,“应该说,任何一个经验都不可能照搬照抄,应该是通过它的工作思路,制定切合自己的改革方案。”他表示,2016年,福建省在2015年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和财政补偿机制等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了以院长目标年薪制为切入点的管理体制、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