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派出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位车祸伤者回医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时,救护车驾驶员和高速收费员却为该不该交12元过路费有了分歧。载着伤者的救护车停车长达24分钟,伤者家属缴费后,救护车才驶离收费站。
对此,夹江县中医院负责人回应,救护车停车确实不妥,已批评教育当事司机,但同时也呼吁对救护车实施免费通行政策,为挽救生命争取时间。目前,尚未有救护车免交道路通行费的相关法律规定。就在今年年初,四川省荣县华康医院一名70多岁的患者,因患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病情加重急需转院,救护车驾驶员和高速收费员也因为该不该交通行费起了分歧,导致救护车停车7分钟。
若能对救护车实施免通行费政策,不仅能提高救护效率,也可体现高速运营方的社会责任,何况也少收不了多少钱。在现实中,有些收费站出于人道主义考量,偶尔也会免费放行。有的免,有的收,是免是收似乎“看心情”,这也是部分救护车驾驶员义愤填膺、不愿缴费的原因。
救护车免通行费,也不算新鲜的吁求。不少地方早就先走一步。1998年出台的《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将正在执行公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等纳入免交通行费行列。黑龙江省和北京市也先后发布通知,规定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救护车,减免通行费。可见,免费不免费,非不行也,实不愿也。由此观之,是到了全国层面统一推进救护车免通行费政策的时刻了。善待生命,不妨就从给救护车减负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