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Hand foot mouth disease, HFMD) 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本病在临床上以手、足、口腔疱疹为主要特征,故通称为手足口病。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但少数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炎、膜脑炎等并发症,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所以常被称作"小儿手足口病"。
引起手足口病的病毒很多,主要为小RNA病毒科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和新肠道病毒。CoxA组的16、4、5、7、9、10 型,CoxB组的2、5、13 型,以及EV 71型均为手足口病较常见的病原体,最常见为Cox Al6及EV 71型,有的报导埃可病毒及CoxB组某些型也可引起,但仍没获得到进一步证实。
从有关资料表明,手足口病的病原体经历了较大的变迁。 肠道病毒适合在湿、热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播,对药物具有抗性, 75%酒精,5%来苏对肠道病毒没有作用,对乙醚,去氯胆酸盐等不敏感。但对紫外线及干燥敏感,各种氧化剂(高锰酸钾、漂白粉等)、甲醛、碘酒都能灭活。病毒在50 ℃可被迅速灭活,但1mol浓度二价阳离子环境可提高病毒对热灭活的抵抗力,病毒在4 ℃可存活1年,在- 20 ℃可长期保存,在外环境中病毒可长期存活。
手足口病是全球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此病流行的报导。中国自1981年在上海始见本病,以后北京、河北、天津、福建等十几个省市均有报导。
引发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有20多种,其中柯萨奇病毒(Cox Asckievirus) A16 型(Cox A16) 和肠道病毒71型(EV71)最常见。手足口病的传染源是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流行期间,患者是主要传染源。患者在发病1~2周自咽部排出病毒,约3~5周从粪便中排出病毒,疱疹液中含大量病毒,破溃时病毒即溢出。带毒者和轻型散发病例是流行间歇和流行期的主要传染源。
手足口病主要是通过人群间的密切接触进行传播的。患者咽喉分泌物及唾液中的病毒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唾液、疱疹液、粪便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以及床上用品、内衣等通过日常接触传播,亦可经口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水源,也可经口感染,并常造成流行。门诊交叉感染和口腔器械消毒不严也可造成传播。
手足口病分布极广泛,无严格地区性。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冬季的发病较为少见。本病常呈暴发流行后散在发生,该病流行期间,幼儿园和托儿所易发生集体感染。家庭也有此类发病集聚现象。医院门诊的交叉感染和口腔器械消毒不严格,也可造成传播。天津市两次较大流行,托幼单位儿童发病率明显高于散居儿童。家庭散发,常一家一例;家庭暴发,一家多人或小孩子与成人全部感染发病。此病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复杂,流行强度大,传播快,在短时间内即可造成大流行。
人对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普遍易感,受感后可获得免疫力,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但病毒隐性感染与显性感染之比为100:1,成人大多已通过隐性感染获得相应的抗体,因此,手足口病的患者主要为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4岁以内占发病数85%~9 5%。据国外观察报告,在人群中,每隔2~3年流行一次,主要是非流行期间新生儿出世,易感者逐渐积累,达到一定数量时,便为新的流行提供先决条件。中国天津市1983年流行后,散发病例不断,1986年再次发生流行,而且两次均为Cox Al6引起。
潜伏期:多为2-10天,平均3-5天。
(一)普通病例表现: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疱疹周围可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部分病例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多在一周内痊愈,预后良好。部分病例皮疹表现不典型,如:单一部位或仅表现为斑丘疹。
(二)重症病例表现:少数病例(尤其是小于3岁者)病情进展迅速,在发病1-5天左右出现脑膜炎、脑炎(以脑干脑炎最为凶险)、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等,极少数病例病情危重,可致死亡,存活病例可留有后遗症。
(一)临床诊断病例。
极少数重症病例皮疹不典型,临床诊断困难,需结合病原学或血清学检查做出诊断。无皮疹病例,临床不宜诊断为手足口病。
(二)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具有下列之一者即可确诊。
(三) 临床分类。
(一)其他儿童发疹性疾病:手足口病普通病例需要与丘疹性荨麻疹、水痘、不典型麻疹、幼儿急疹、带状疱疹以及风疹等鉴别。可根据流行病学特点、皮疹形态、部位、出疹时间、有无淋巴结肿大以及伴随症状等进行鉴别,以皮疹形态及部位最为重要。最终可依据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进行鉴别。
(二)其他病毒所致脑炎或脑膜炎:由其他病毒引起的脑炎或脑膜炎如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CMV)、EB病毒、呼吸道病毒等,临床表现与手足口病合并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的重症病例表现相似,对皮疹不典型者,应根据流行病学史尽快留取标本进行肠道病毒,尤其是EV71的病毒学检查,结合病原学或血清学检查做出诊断。
(三)脊髓灰质炎:重症手足口病合并急性弛缓性瘫痪(AFP)时需与脊髓灰质炎鉴别。后者主要表现为双峰热,病程第2周退热前或退热过程中出现弛缓性瘫痪,病情多在热退后到达顶点,无皮疹。
(四)肺炎:重症手足口病可发生神经源性肺水肿,应与肺炎鉴别。肺炎主要表现为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状,一般无皮疹,无粉红色或血性泡沫痰;胸片加重或减轻均呈逐渐演变,可见肺实变病灶、肺不张及胸腔积液等。
(五)暴发性心肌炎:以循环障碍为主要表现的重症手足口病病例需与暴发性心肌炎鉴别。暴发性心肌炎无皮疹,有严重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阿斯综合征发作表现;心肌酶谱多有明显升高;胸片或心脏彩超提示心脏扩大,心功能异常恢复较慢。最终可依据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进行鉴别。
典型手足口病诊断一般较为容易,鉴别诊断也不困难,但重型病例,尤其是合并其他并发症,可能误诊,应该慎重。
本病如无并发症,预后一般良好,多在一周内痊愈。
治疗原则主要为对症治疗。可服用抗病毒药物及清热解毒中草药及维生素B、维生素C等。有合并症的病人可肌注丙球蛋白。在患病期间,应加强患儿的护理,作好口腔卫生。进食前后可用生理盐水或温开水漱口,食物以流质及半流质等无刺激性食物为宜。手足口病因可合并心肌炎、脑炎、脑膜炎、驰张性麻痹等,故应加强观察,不可掉以轻心。
如有并发症,则对症处理,具体详见相关词条。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感染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