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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馆建设有了指南

时间: 2016-11-22 阅读:1096 来源: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从中医科室设置、中药房建设和药事服务、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医疗和康复服务、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信息化建设以及规章制度执行7个方面提出建议。
  《指南》建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含民族医)科室应集中设置,设在突出位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设置相对独立的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煎药室,其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平米;也可与上级中医医院或有合格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等进行合作,采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提供中药饮片配送、代煎代送等服务。鼓励使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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