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健康网-四川省出台政策规范互联网医疗收费标准!近日,四川省发改委与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关于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欲从政策层面打破困扰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项目价格、医保结算、收费标准等瓶颈问题。
关于项目价格,《通知》不仅完善了医疗机构间的远程会诊类、远程诊断类项目价格,而且新增了患者网上问诊的远程诊查类、远程监测及其他类项目价格。其中,远程会诊类、远程诊断类、远程诊查类实行政府指导价,远程监测及其他类实行市场调节价。
关于医保结算,《通知》将远程会诊类、远程诊断类、远程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具体支付办法由新农合统筹地制定。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服务项目支付办法,由人社部门另行制定印发。
关于收费标准,《通知》明确远程会诊类项目以受邀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远程诊断类项目以邀请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远程诊查类项目按受邀医师职称确定;远程监测及其他类项目,由医疗机构测算成本,收费标准抄报同级发展改革、卫生计生部门;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邀请方、受邀方结算比例,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省属在蓉医疗机构执行《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如远程单学科会诊,每次会诊收费副主任医师不超过80元,主任医师不超过100元;各市(州)可制定本地同一项目执行(或试行)价格,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省级价格水平。
此外,四川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17年年底,以四川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为载体,以居民健康卡为纽带,初步形成网络化、智能化、便捷化、协同化的互联网+医疗健康生态圈;到2020年,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医疗健康应用广泛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设和应用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为全面综合改革创新示范探索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