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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计委:印发《四川省妇幼健康全周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时间: 2016-10-20 阅读:1351 来源:  四川卫计委官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四川省妇幼健康全周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紧紧围绕妇女儿童两大重点人群全面开展全周期妇幼健康服务。
  规范本着“整合功能,优化流程,提质增效”的原则, 聚焦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效率,锁定辖区内妇女儿童重点人群,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孕产期保健为重点,融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更老年期保健服务,围绕儿童期、婚前期(青春期)、孕前期、妊娠期、分娩期、产后期、更年期(老年期)等重要生命周期,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在按照妇幼健康全周期服务流程要求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同时,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准确收集相关工作信息和数据资料,并统一报送时间、方式和内容,实现数据定期交换。
  规范提出,全省各地要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产科、儿科规范化建设,明显改善妇女儿童看病就医环境和条件,推进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孕期保健、妇女病防治等健康教育常态化宣传,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不断拓展妇幼健康服务内涵,确保为全省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连续的全周期妇幼健康服务。
  规范强调,提供各生命周期相关服务的首诊服务机构为转介服务的责任主体,按照服务流程将服务逐一转介移交,使妇女儿童享受的健康服务不断档。各服务环节建立倒查制度,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时通过信息系统或手册对上一环节的服务情况进行追溯复核,对新掌握的服务对象,及时补登信息并提供相应服务;上一环节漏做服务,向前追溯反馈并采取恰当补漏措施,确保全生命周期服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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