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4日至25日,黑吉辽蒙四省区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座谈会在吉林省通化市召开。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局及大连、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通化等市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和法规处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强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进行了交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焦红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焦红同志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已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公共安全体系进行部署。当前,国家总局正全力推进监管法律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监督检查及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繁重。
焦红同志强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是“监管”,“依法”是监管的基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是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的重要基础性保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面加强立法、普法、执法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法制工作。法制机构要切实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法制建设对全局性工作的统领作用;各地方局要加强相互学习和交流,总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食品药品法制工作的指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机构要强化“全国一盘棋”,共同维护食品药品监管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会议期间,焦红同志还到吉林省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就药品管理法修订召开了四省区局有关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与部分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