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两年四审,被称为深圳医疗“基本法”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在8月25日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中获得通过,将于明年的1月1日起实施。
昨日下午,《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主题沙龙在深圳图书馆举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廖新波等代表各抒己见。
该条例是国内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规。深圳充分运用特区的立法优势,对“过时”的法律法规进行变通、创新和完善,同时对深圳医改的重要举措予以固化,使之于法有据,用法治护航深圳医改挺进“深水区”。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和制度创新?下面带你读懂十大亮点!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十大亮点
一:政府保基本,维护基本医疗公益性
二:大医院可限号,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三:取消筹建审批,鼓励社会办医
四:两证“同名”,解决商事主体登记困境
五:向患者公开全部病历,保障患者知情权
六: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医闹”别想再闹了
七: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促进医师多点执业
八:给电子病历合法“身份”,推动互联网+医疗
九:违法执业将被记分,完善诚信管理机制
十:推行医师“业必归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