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2015年12月9日-1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卷宗抽查工作。
抽查以会议集中审查卷宗的方式,由总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和从部分省局抽调的评审专家组成了四个评审小组,对385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卷宗进行了评审,主要检查处置的有效性、卷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会议对不合格食品召回和处置、企业整改和复查、违法行为处罚和移送等3个方面的23个指标进行了审评,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各地核查处置情况。重点抽查了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对企业的检查整改是否到位,处罚是否得当、处置是否有效。
此次卷宗抽查评审工作,有助于发现共性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了核查处置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国核查处置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