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卡不仅在东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通用,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也照样享受现场直接报销的福利。记者15日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目前,东莞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有33家,其中30家已实现联网结算。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东莞市外定点医院现场结算13212人次,现场结算率为92.6%。近几年来,东莞平均每年异地联网结算人次约为25330。
据介绍,早在2002年4月,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与暨南大学广州华侨医院正式签约,在省内率先实现医保病人跨统筹地区住院实时现场结算。到目前为止,东莞市先后与广州、深圳、惠州等地33家医院建立了社保定点合作关系,其中30家开通了异地联网现场结算。统计数据显示,近3年来,东莞平均每年异地联网结算约为25330人次。
市社保局提醒,在这些市外定点医院就医并现场报销要符合三大前提条件:社保属于正常缴费状态的(指连续并足额缴费的第3个月开始);住院时主动向医院出示社保卡身份证等资料;在已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值得注意的是,市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而市外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则为2000元;市内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00元,而市外二级医院起付标准则为1500元;市内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而市外一级医院起付标准则为1000元。起付标准是指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纳入社保支付范围的起点金额,即起付金额以下的费用需要自费支付,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起付标准要根据医院的级别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