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版 | 客服中心 咨询电话:028-61300000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资讯 >热点资讯

下半年,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将执行全国价格目录

时间: 2016-08-03 阅读:667 来源:  西海都市报
  7月29日,2016年青海省卫生计生工作推进会在西宁召开。从会上了解到,下半年,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含部队、行业医院)统一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价格目录。
 
  上半年,青海省继续深化市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8个市州积极组建药事服务监管中心,推行医药分开。省级财政安排市州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8000万元。全省14所省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所有省级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2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为16.3万名大病患者支付大病医保费用8亿元,为6.14万名困难群众支出医疗救助费用1.12亿元。
  会议还安排部署了下半年12项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包括青海省将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落实生育登记服务,配合做好出生人口监测,合理配置卫生计生资源;全面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完成年度100万人群包虫病筛查;全面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着力提高卫生扶贫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稳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认真开展贫困群众白内障、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免费治疗,切实降低贫困群众医药费用支出;积极推进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中藏医“治未病”服务工作,促进中藏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升级等。
猜你喜欢
阅读排行
最新资讯